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要求,按照“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的原则,进一步凝聚科技工作者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2月2号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0〕5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及相关科研工作做如下调整和安排。
一、推迟国基金申请和结题材料接收截止日期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学校将适当推迟申请和结题材料提交报送截止时间。
2020年度项目ISIS系统申报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3月15日延后至2020年4月15日16时。
对于2019年资助期满的资助项目,电子结题材料接收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2月20日延后至2020年4月10日16时。
二、2020年国基金申请和结题材料提交方式全面试行无纸化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申请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并对结题材料暂行无纸化接收。
(一)申请阶段无纸化
1. 在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截止申请的所有项目类型,包含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2. 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依托单位后续提供。
3. 2020年6月1日(含)以后截止申请的项目类型,具体要求仍按照单独发布的相应项目指南为准。
(二)结题材料暂行无纸化提交
对于2019年资助期满的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信息系统中提交电子结题材料,依托单位应于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逐项确认,可暂时不提供纸质结题材料。纸质结题材料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如果不能在4月1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请通过科技处提出延后提交申请。
三、适时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
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在4月15日前提交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好再次开放申请工作,请各单位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原拟提交申请但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无法在上述日期前提交申请的科研人员在科技处备案,由学校统一上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对于已在备案表中列出的科研人员,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放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2020年国基金部分学科代码有一定调整,申请人员注意查看基金委网站公布的申报指南
五、学校科研工作安排
1.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希望全体科研人员高度重视此次疫情,响应党和政府号召,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全体研究生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等待学校通知,项目负责人要做好项目组成员及项目长期聘用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日报告”制度,及时向科技处反馈相关信息。
2.科研人员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做好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和科研成果总结工作,做到疫情防控期科研工作不间断,科研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注意劳逸结合,在家做好项目申报书撰写工作,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做好科研成果整理工作,为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及各类省部级成果奖励申报准备好申报材料,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科研工作的影响。
3.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内容及时告知科研人员,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也请及时反馈给科技处,科技处将积极配合科研人员做好各项工作,我们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部署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学校教学科研秩序也能尽快恢复正常。 科技处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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