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构建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文科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 号)精神,为做好我校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内容
根据新文科建设的目标任务,设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 6 个选题领域、22 个选题方向,具体申报范围参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详见附件 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 3年。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按照《项目指南》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组织实施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鼓励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由其中一个单位牵头提出申请。
(二)请各申报单位积极组织学习全国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科学梳理新文科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脉络,深刻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背景,充分认识当前教育改革创新的迫切性,主动谋划、把握机遇,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围绕关键、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实践,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和实践,统筹推进我校新文科建设改革工作。
(三)除高校外,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也具有推荐资格。各申报单位应根据专业及项目特点积极向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四)各申报单位应加强校校联合、校企联合等,以不同形式多渠道联合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积极争取多方面资源,协同推进研究与改革实践工作。
(五)为整合资源,集中优势,保证申报质量,每个单位不超过3项。
三、专家推荐
为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各单位可为全国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推荐专家,专家须对新文科建设有突出研究成果或丰富实践经验。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已入库,不需要重复推荐。每个单位可推荐 1 名专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学院要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加强研究,充分认识建设发展新文科的重要意义,按照突出创新、突出特色、突出实践的原则,集体打磨,积极参与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
(二)精心组织。要加强研究、统筹设计,合理布置选题领域和选题方向,避免过度集中;要提供保障、严格把关,务必创建好、推荐出符合新文科建设要求的高质量项目;要严谨细致,规范填写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填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3)、《全国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推荐表》各一式一份。
六、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申报,召开相关评审会议,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把关并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学校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和全国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三)向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申报的项目,根据组织单位相关工作安排提交项目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后择优向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推荐。
(四)《推荐表》和《汇总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23日(星期二)报北校区北辰楼6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yjk@chd.edu.cn。
联系人:周姗姗 联系电话:61105060
附件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附件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附件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推荐汇总表
附件4:全国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推荐表
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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