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按照《长安大学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方案》(长大党〔2022〕120号)安排,现就召开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各党支部在完成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和警示教育活动后,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实际,及时召开以“严守纪律规矩、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结合前期学习教育收获,结合组织岗位职责和履职尽责等个人实际情况,对照“勤快严实精细廉”新风正气标准,谈认识、谈体会,仔细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就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各党支部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要提前1天将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报学院党委秘书,并邀请联系院领导列席本支部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记录,汇总问题清单强化整改落实。各党支部于9月30日前将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报告(电子版)报学院党委秘书。学校党委将适时对各党支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或抽查。
中共长安大学土地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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