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安大学土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生本人申报、年(班)级评议、学院审核,2021—2022学年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已初步完成,具体测评结果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2022年9月30日,如对测评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辅导员尹芳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29-82335158,联系邮箱:54385346@qq.com

 

土地工程学院

2022.9.27

 

附件:土地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综测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