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安大学土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生本人申报、年(班)级评议、学院审核,2021—2022学年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已完成,具体结果结果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2日至11月8日,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辅导员反映。联系电话:029-82335158,联系邮箱:54385346@qq.com

 

土地工程学院

2022.11.02

 

附件:附件:土地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获奖学生汇总表(1)(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