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于2017年12月经陕西省科技厅批准组建,依托单位为长安大学和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是我国土地工程领域科学研究的重要平台。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鼓励国内外其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研究人员与实验室研究团队紧密合作,利用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和数据库,开展与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科研工作。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基金申请人资格
申请者应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的非本校研究人员,且与科研平台有一定的合作研究基础;已承担我校开放基金项目但尚未结题者不能申请;鼓励青年研究人员申请。
二、资助方式
项目申请金额为3 万元,分2 年执行,起始年限一律填写2024年1月1日。获批项目经费分批次划拨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获批后拨付1万,项目执行一年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达到续拨条件拨付剩余经费,若未能达到续拨条件可申请延期一年,延期一年后达到续拨条件续拨剩余经费,未达到条件剩余经费不予续拨。
三、资助方向
本年度主要围绕土地生态健康、土地生态安全、土地整治工程理论与技术、土地工程材料、土地整治信息化理论与关键技术等主题,开展自由申请。
四、成果要求
开放基金项目在结题验收时项目科研成果应满足条件为:至少发表1篇SCI论文(第一作者第一完成单位或通讯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本重点实验室)。同时鼓励申请人发表的EI论文及中文文章标注实验室名称。
五、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请人申请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本项目的关系和区别。
3.凡申请基金者认真填写《重点科研平台开放基金申请书》,申请书采用统一格式,在附件1:重点科研平台开放基金申请书.doc下载。
4.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至skland@chd.edu.cn,凡申请书不规范者,不予评审;纸质版材料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5.受理截止日期:2024年2月16日,过期不受理。
6.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检索、查新,避免与国家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申报;除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外,还应避免重复国际上已做过的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地 址:陕西西安市雁塔区育才路长安大学雁塔校区土地工程学院
邮 编:710075
电 话:029-82335132
Email:skland@ch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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