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按照组织部、党校下发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召开2024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开好2024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方法措施
(一)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一体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中办发〔2024〕62号)等。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组织党员开展专题学习。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老党员等群体,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查摆突出问题。要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任务,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剖析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情况和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参照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突出问题的4个方面深入检视。具体如下:
1.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健全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始终用党性原则修身律己,时刻以《条例》等党规党纪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已,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历史担当,以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的政治勇气,直面矛盾问题不回避,铲除顽瘴痼疾不含糊,应对风险挑战不退缩,奋力打开改革发展新天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决防范纠治“新形象工程”,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守住兜牢民生底线,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4.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树好选人用人风向标,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规范网络空间言行,引导党员干部在网络空间主动正确发声、敢于善于斗争。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师生群众的新期待,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开诚布公、推心置腹,既谈收获体会又谈差距不足,既谈自身缺点又谈对方问题,达到加深共识、增进团结的目的。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同时,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
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党纪处分党员民主评议参照以下情形评定等次:(1)党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2)党员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3)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评定不合格等次;(4)党员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不评定等次;(5)党员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结案后,免予党纪处分或者不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按前款规定办理;(6)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五)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师生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措施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所在分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学院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要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师生党员积极性,引导他们认真履职尽责、奋力推动争先进位;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师生不满意的,学院党委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组织领导
1.各党支部要把高质量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加强领导和指导,及时组织实施、提出具体要求、抓好督促落实。
2.学院党委委员要结合工作分工,至少参加1个所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
3.学院处级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党员民主评议。
4.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送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各党支部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2025年3月7日前完成,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整改措施、附件1、附件2 等)报学院党委并在党支部工作资料夹内归档留存。
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表格见附件。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docx附件2.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测评表.docx
土地工程学院党委
2025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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