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和选拔优秀学生攻读博士学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6年选拔以硕博连读、普通招考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安排予以公布。

一、学院简介

长安大学土地工程学院成立于2015年,由长安大学和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共同承建,是我国首个以土地工程科学研究和土地工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研究教学型学院,是全国首批设置土地整治工程本科专业的单位之一。学院重点在土地整治理论与技术、土地信息工程、污损土地修复理论与技术、建设用地整备、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地球化学等方向开展教学、科研与实践工作。

学院具有“本科一硕士一博士”层次齐全的人才培养体系,开设地理信息科学、土地整治工程、土地资源管理3个本科专业,拥有地理学、土地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型)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土地工程、土木水利(专业型)、资源与环境(专业型)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院先后承担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秦岭生态保护、中央军委“十四五”规划骨干项目等多项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课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重点项目、省部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等50余项;承担各级各类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国土空间规划、3S技术应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180余项。

学院建有自然资源部退化及未利用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陕西省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西安市国土空间信息重点实验室、土地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中心、陕西省土地整治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地理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长安大学合作部等科技创新平台。学院设有国际教育联合发展中心,2005年至今,与荷兰特文特大学、瑞典耶夫勒大学联合培养了土地领域的博士生5名,硕士生70余名。

学院现有教师84人(含校外兼职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加拿大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4人。教授34人,副教授30人,博士生导师21人,硕士生导师50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0830J1   土地工程

2.专业学位招生专业

  085900   土木水利

  085700   资源与环境

3.最终招收人数

最终招生人数以学校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具有较高学术素养、较强原创精神和扎实科研能力,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具有扎实系统专业基础、较强实践能力和较高职业素养。

(二)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须为获得2026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流程详见《长安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直博生办法》。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须为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的本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其中,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申请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需取得创新性科研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含通讯作者)但第一作者为其指导教师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获奖证书)。

    3)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第一或第二且其指导教师排名第一。

    4)获得校级及以上(含全国行业学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5)入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人才计划。

  (2)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不低于475分或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分,或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研究生指导教师为第一)发表SCI或EI检索(含持有录用通知)的英文期刊论文。

    3)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4)其他语种水平参照其评价体系。

  3.申请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职人员考生应为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或行业管理部门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员,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主持或实质性参与报考专业领域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项目。依托在研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等项目报考的,可优先考核。

  (2)非在职人员考生硕士学位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同时需提前联系指导教师并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

(五)我校所有博士研究生学科专业不接收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申请。

四、选拔程序

(一)报考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

1.《长安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或《长安大学普通招考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3.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4.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学习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5.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在读硕士考生提交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在读硕士考生提交所在学校在读证明材料);

6.本科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8.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已获硕士学位者)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应届硕士毕业生);

10.导师同意接收函;

11.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书面推荐意见等相关材料;

五、考核

(一)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网报提供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形式审查。如申请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如发现材料造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材料评审

学院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根据考生报名提供的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并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综合考核

1.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和材料评审后,将网报材料打印装订并按时寄送至报考学院。学院根据纸质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2.硕博连读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包括学位课平均成绩(占60%)及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占40%);普通招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包括考核成绩(满分100,占60%)和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占40%),普通招考考生的考核可通过考试、材料评议、专业考核等多种形式开展。

3.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组织复试面试考核,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面试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中任何科目成绩不及格(即达不到满分的60%)一律不予录取。

六、时间安排

(一)第一批次

面向报考硕博连读的硕士二年级研究生以及报考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普通招考考生。

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5日。

1.资格初审:2026年1月6日12:00前,报考考生提交申请要求的所有资料,提交至校本部东院资源楼304东办公室,所有材料整理成一个pdf电子版,发送至dumeng@chd.edu.cn。

2.复试信息:请加入QQ群(814600928),有关初审结果及复试信息将在群内通知。

(二)第二批次

面向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以及普通招考考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各类专项计划等)。

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3月-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要求

1.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招生方式的学生,在拟录取时必须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旦确定,不得更改,无指导教师接收者不予录取。

2.考生报名材料统一交各学院,由学院统一上报研招办。

附件请登录研招网下载:

https://yzb.chd.edu.cn/2025/1205/c2770a257586/page.htm

土地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