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程学术博士点介绍

土地工程学科是长安大学顺应国家战略需求,面向生态文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建设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自然资源科技创新,通过“土地+”学科领域融合设立的交叉学科,授予工学学位。该学科具有较强的应用性与综合性,核心是围绕土地开展理论、机理、方法、技术、工艺及标准体系研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环境保护治理及全方位系统综合治理修复等研究。长安大学自2017年起开展土地工程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是目前全国唯一实现土地工程学科“本科-硕士-博士”贯通式完整学位教育体系的高校,在土地工程学科培育专业建设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一、培养目标

“厚基础、宽口径、精专业、强能力、创新型”为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和修复相关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及工程实践为核心,具备扎实的地理学、资源学、土壤学、生态学、工程学和管理学理论基础,掌握土地整治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咨询、规划、设计、测绘、3S技术应用、工程设计与施工等技能,在自然资源、城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领域从事国土整治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土地工程博士研究生具体培养目标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学习并掌握党的创新理论,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较强的专业素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

2.具备扎实的土地工程理论基础及必要的相关领域知识,精通人地关系自然演化规律,能熟练运用土地工程基本理论及技术方法,具备独立开展自然资源基础研究以及土地复垦、土地整治工程、土地开发、生态修复、土地监测、土地调查与评价、土地信息技术应用、土地利用与保护等工作的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流利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备较强的外文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把握国内外土地工程学科发展动态,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在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开展深入研究并取得创新性成果。

5.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二、学位标准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要求与标准,严格执行《长安大学硕士与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长安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认定办法》等规章制度,开展学位授予工作。

三、培养方向

土地工程学科以土地为研究对象,在系统分析土地形成、演化、重构、修复等原理与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工程技术手段对低效利用、未利用、生产建设活动损毁、自然灾害损毁及污染土地开展整治(含开发、整理、复垦等),开展自然资源勘察、评价、规划、设计、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信息集成等,进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土地质量、优化“三生”空间、协调人地关系。该学科重点围绕退化土地、损毁土地、低效低质土地、污染土地、建设用地等人地矛盾问题,通过提升土地质量、优化空间格局、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实现人地关系协调发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主要设置3个研究方向:

1.土地信息与资源

研究土地资源形成及其时空演变规律,开展土地资源调查、评价与规划工作,探索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资源承载潜力、土地退化机制与保护(防治)技术、土地覆盖与全球变化、资源环境动态监测及其技术体系、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管理、土地信息技术应用等学科前沿问题。

2.土地利用与保护

从土地资源属性出发,以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状况为核心研究对象,紧密结合土地科技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探索土地配置与综合利用保护的理论方法和技术体系,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土地利用结构及其变化分析、土地可持续利用、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分类、土地利用生态安全格局等。

3.土地整治工程

立足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系统修复与保护发展战略,开展土地生态健康评价理论与方法、土地污染治理理论方法与技术、全域综合整治方法技术标准与工程实践、国土空间规划方法技术标准与体系、土地生态修复方法与关键技术体系等前沿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