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组:
为加强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大创项目按期高质量的完成,并及时总结相应成果,根据学校相关安排,学院开展2019-2020年立项的经中期检查合格的大创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题验收工作
(一) 结题验收对象
2019-2020年立项的经中期检查合格的大创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 结题验收材料及程序
1.材料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
提交结题报告书(附件3)、项目过程记录册(附件5)和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总结报告(格式参见附件6),支撑材料包括研发的实物、发表的相关的论文、设计或专利证明等。
结题报告书中的结题内容包括:研究过程,财务执行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研究报告情况,研究过程日记的完整情况,研究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收获,研究工作有哪些不足,有哪些问题尚需深入研究,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情况等。
(2)创业训练项目
提交结题报告书(附件3)、项目过程记录册(附件5)和创业计划书及创业报告,支撑材料包括调研报告、各种总结报告及项目研究过程中的调查问卷及分析、调研数据及图片资料等。
结题报告书中的结题内容包括:商业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虚拟企业运行报告、企业实践报告、创业报告等;财务执行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创业训练过程日记的完整情况,创业训练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创业训练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创业训练成果等。
(3)创业实践项目
提交结题报告书(附件3)、项目过程记录册(附件5)和创业报告,支撑材料包括创业实践项目注册成立公司的相关法律证书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注册代码等。
结题报告书中的结题内容包括: 创业实践项目的落实程度,固定办公室场所、上下游渠道合作商、战略合作伙伴等;项目所获风险投资意向等;项目市场盈利情况;项目市场拓展能力;项目市场反应;项目整体实践成果:注册资本,盈利能力,员工数量,业务范围,企业运营状况;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审核经费使用的合理性。
2.上交时间
请各项目组于5月1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tdyb@chd.eud.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上交至渭水北辰楼309办公室。
3.验收形式
采取项目负责人汇报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每个项目PPT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项目提前及延期:对于提前完成及无法按期完成的2020年立项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提前或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7、8),经指导教师及学院签署意见后于5月11日前上报教务处实践科审批备案,延期时间为半年。
(四) 结题验收等级标准
1.优秀:参照项目申请表,项目研究进展顺利,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的80%以上,取得一定成果,指导教师认真指导,经费支出合理,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有显著提升。学校将在优秀项目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2.合格:参照项目申请表,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的60%以上,指导教师积极指导,经费支出合理,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有一定提升。
3.不合格:参照项目申请表,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不足60%。
评比为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进行交流;对所有合格以上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按《长安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0)和《长安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细则》(附件11)规定,评比为“不合格”或申请撤销的的项目,项目组和学院须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其项目组成员今后将不能申报大创项目,并追回已发放经费,项目成员名单抄送学工部作为评奖评优参考。
二、工作要求
1.每个答辩专家组由不少于三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可安排一位答辩秘书,每个答辩小组验收项目数不少于10项。
2.本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情况,将作为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项目执行率较低的学院,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核减该学院项目数量和经费数额。
3.项目负责学生所属学院发生变动的,在项目立项时所在学院进行答辩。请各学院(系)通知各项目指导教师认真审核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材料,悉心指导,各项目组负责人及其成员认真负责、精心准备,确保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备注
1.未经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不准予结题答辩;
2.一年中只在5月和12月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答辩,其他时间不单独安排。
附件:
1. 2021年5月土地工程学院结题验收大创项目名单
2. 长安大学大创项目结题报告书
3.长安大学大创项目过程记录册
4.长安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模板
5. 长安大学大创项目提前结题申请书
6. 长安大学大创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7. 长安大学大创项目结题及中期检查评分表
8.《长安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9.《长安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细则》
土地工程学院
2021年4月27日
版权所有 © 长安大学土地工程学院 地址:中国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邮箱:tdyb@chd.edu.cn
邮编:710064 技术支持:泽瑞通信